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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本案關注點: 酒店與旅游經(jīng)營者存在合同關系,應當協(xié)助旅行社履行合同義務,實際提供旅游服務。但旅行社是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根據(jù)合同的相對性,旅游者以旅游合同關系要求旅行社承擔違約責任應予支持。
本案關注點: 旅游合同中,游客因為可預見到的天氣原因導致航班晚點,無法準時到達指定出發(fā)地參團出行,于當日要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不屬于不可抗力,應屬于意外事件,由此給旅游公司造成損失的,其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不能以此要求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