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被家人忽略,雖然膝下有4個女兒,這名八旬老人卻因缺乏至親關愛,為發泄憤恨而報復社會,將汽油潑向了無辜群眾,導致4人死亡7人受傷。8月16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起涉嫌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進行公開審理。據悉,這是新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南寧市中級法院審理的首例年滿75周歲以上涉嫌嚴重刑事犯罪的老年人犯罪案件。
醫生護士 參與庭審
8月16日上午,南寧市中級法院法庭,一起刑事案件像往常一樣在此開庭。和以往不同的是,旁聽席上,除了旁聽群眾和一直關注該案進展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外,還有醫院的醫生和護士,參與庭審值班。
當日上午9時許,隨著審判長的法槌聲落,年已八旬的蔣某被法警帶上了法庭。
這是一起典型的案件。公訴機關指控稱,蔣某自認為受到家庭和社會的不公平待遇,遂產生報復社會的念頭。蔣某發現,每周四晚上,江北大道“星島號”餐飲船南側、防洪堤西側的邕江邊,許多群眾聚集在此燒紙錢等物品祈福,便計劃將汽油潑向火堆,燒傷他人,以達到報復社會的目的。為此,蔣某準備了汽油、鋁盆、手電筒等物品。
2012年11月1日晚9時許,當群眾聚集在邕江邊燒紙錢等物品祈福的時候,蔣某站在人群身后的臺階上,用鋁盆盛裝汽油潑向火堆,致使火勢爆燃,共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4人輕傷。公訴機關認為:蔣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15條,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考慮到蔣某年紀大,為防止其庭審中出現身體不適,專門聯系了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醫生和護士,到法庭值班,以備不測。
認可指控 表示懊悔
據蔣某供述,自己之所以向陌生人潑汽油,是因為家庭內部矛盾導致自己的發泄。
蔣某說,自己是一名空巢老人,膝下有4個女兒。自己生病曾4次住院治療,但均無親人前來探望關心。
“我知道,我進去了就出不來了。”法庭上,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蔣某予以認可,并表示懊悔,因自己氣急敗壞不計后果的沖動行為,給11名受害者以及其家庭造成了深深的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本案案情重大復雜,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蔣某案件的發生,應引起社會對‘空巢老人’這一特殊群體的重視和反思。”針對蔣某的案件,法官表示,當前,我國人口正逐步走向老年化,孤寡老人、空巢老人逐年增多,他們因缺乏關心、關愛,容易出現心理問題,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來源: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