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官解了我們燃眉之急,為我們公司復工復產提供了便利。這筆股權的解凍讓我們對融資充滿了信心,我們一定加快推進工程項目進展。”北京某建筑公司感謝到。短短十幾天,從反復組織協商,商定調解方案,到最終成功實現1.05億元股權的解封,北京一中院解債務人“燃眉之急”,亦保債權人合法權益,成功實現雙方企業共贏,為建筑公司復工復產按下“快進鍵”。
緊急求助:融資遇阻 急需解封
“因受疫情影響,我公司經營困難,市值1.05億元的股權處于凍結狀態。現急需以該股權進行融資操作,以推動北京房山某市政改造項目有序開展。特申請法院解除對該股權的凍結措施。”
2020年4月,北京一中院立案庭許廣會法官收到了這樣一封解封申請書。據了解,解封申請人北京某建筑公司是一起財產保全案件的被申請人,該公司所持的北京某公司股權在該案中處于凍結狀態。受疫情影響,公司無法順利融資,造成公司重點改造項目一度無法推進,公司亦因資金緊張隨時面臨裁員的可能。萬般無奈之下,北京某建筑公司向北京一中院申請對該股權予以解封。
事件緣起:借款糾紛 股權凍結
據悉,2015年,該建筑公司與某資產管理公司簽訂了一份《還款協議》,還款期限屆滿后,該建筑公司未償還1.9億元債務。2018年10月17日,該資產管理公司就此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在仲裁期間,該資產管理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北京一中院于2018年11月14日予以立案,后對建筑公司持有的北京某公司100%股權予以凍結。2019年11月20日,北京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裁決北京某建筑公司需向該資產管理公司償還本金等相關債務。2020年4月24日,該資產管理公司憑該裁決結果向北京一中院申請執行。
及時處理:三方協商 火速解封
面對北京某建筑公司的“緊急求助”,許法官深知,按照法律規定,財產保全申請人某資產管理公司的同意是解封股權凍結的基本前提。在了解案情后,為幫助企業渡過經營難關,避免因抗疫特殊時期引發不良連鎖效應,許法官第一時間聯系了該資產管理公司的代理人。
許法官了解到,由于該筆款項逾兩年未回收,加之疫情沖擊,某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流亦陷入緊張。“我們理解疫情對建筑公司經營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但我們公司的生存狀態也不樂觀。”該資產管理公司的代理人無奈地表示。
一方是急需融資推動項目進展的建筑公司,一方是資金流陷入緊張的資產管理公司。許法官思考再三后,認為以支付一部分款項為條件,進而解封股權的方案是對雙方都有利的最佳選擇。在許法官再三耐心調解下,北京某建筑公司與該資產管理公司達成私下調解,北京某建筑公司主動履行了部分義務,該資產管理公司最終同意向北京一中院遞交解除股權凍結申請書。2020年4月29日,在收到該資產管理公司的解封申請書并核實情況真實性后,許法官立刻審查案件材料是否齊全,即刻生成執保案號,并迅速將案件材料轉至北京一中院執行部門。馬不停蹄,緊密聯動,執行一庭立即啟動涉案股權解封程序。僅時隔一天,北京一中院就為北京某建筑公司復工復產送上“及時雨”,解其“燃眉之急”。
據了解,北京一中院立案庭充分發揮“立保同步,保執銜接”財產保全工作機制優勢,實現立案與執行聯動合作,做到有的放矢,重點擊破。“對于情況緊急的財保或解封申請案件,我們實現了24小時內保全或解封完畢,真正構建起穩企助企、暖企惠企的長效機制,實現精準司法服務,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北京一中院立案庭庭長潘潔介紹到。
來源: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王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