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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2006年,是天津市發展進程中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一年,3月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根據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建議,把“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寫入“十一五”規劃綱要;5月26日,國務院頒發了《國務院關于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同時批準濱海新區為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金融改革放在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之首,鼓勵天津濱海新區進行金融改革和創新,在金融企業、金融業務、金融市場和金融開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則上可安排在天津濱海新區先行先試;7月27日,國務院批復同意修編后的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進一步明確了天津的城市定位:天津是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要逐步建設成為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決策,為天津發展提供了重大歷史機遇,開辟了廣闊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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